【开岸遴选-最新公告】遴选最新信息!

2023-03-31

2023四川泸州市古蔺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开展古蔺县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后备干部遴选42人公告


1招考人数42人

2报名时间4月10日18:00止

3笔试时间2023年04月15日


根据县属国有企业发展的需要及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储备一批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状况能够适应相应岗位正常履职。

3.具备公告设置相关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报名者在截止报名之日前必须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因非本人原因暂时无法按时获得有关证书原件的,可视情况予以适当延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认可且责任自负。

4.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遴选程序、方式和管理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18:00止(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及要求:将附件材料电子版投递至以下指定邮箱(1877211421@qq.com),电子邮件名称以“姓名”的形式命名。附件材料电子版要求:(1)《古蔺县县属企业领导人员后备干部遴选报名登记表》(附件2);(2)相关证书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二)资格审核

成立由县委组织部、县法院、纪委监委、公安、人社、国资金融等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公告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2023年4月12日前,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报名人员(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4月13日前主动联系:杨老师,联系电话:0830-7204166)。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后备资格。

(三)笔试

报名人员于2023年4月15日参加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原标题:古蔺县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关于开展古蔺县县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后备干部遴选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content_83497



2023四川泸州市委组织部第一次泸州市直机关考试转任公务员24人公告


1招考人数24人

2报名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9:00 - 2023年04月03日 18:00

3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第一次市直机关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任职位

公开考试转任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相当层次职级)及以下职级职位,共24名。

二、转任范围

符合公开考试转任条件的泸州市内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公开考试转任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3年3月27日),工作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当月(2023年3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在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9:00至4月3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原标题: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第一次泸州市市直机关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069aea88a53c4b439141290079e3ff8a



2023四川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次选调10人公告


1招考人数10人

2报名时间2023年03月27日 09:00 - 2023年04月03日 18:00

3准考证打印2023年04月10日 09:00 - 2023年04月15日 24:00

4笔试时间2023年04月16日


为进一步优化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拟面向全国范围举行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拟通过公开考试方式选调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且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事业人员),其中,事业人员还须符合按照单位类型平行流动或顺向流动相关要求。

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及职称资格等证书、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选调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4月3日。

4.截至2023年4月3日,已满所在地区和所在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且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已满,并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机构改革等特殊原因除外)。

5.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选调工作中“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至2023年4月3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各级国有企业、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除外)。

7.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请先拨打选调单位联系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6.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至4月3日18:00。


原标题:关于2023年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14bce386d6bd443e83723f5a43f02c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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